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科发〔2018〕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1.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特色产业创新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2.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限正高级职称)、杰出青年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单独另发)。
3.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包括:科技成果转移与推广计划项目、科技企业培育计划项目。
4.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县域科技进步支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团队、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申报1项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第二、第三完成人最多参与省级项目数不超过3个,有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除外)不得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为承担单位的在职人员,并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3.禁止同一项目内容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
4.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和支持额度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2、3、4)。项目申报人应根据目标任务合理安排经费预算(参考附件5),申请政府资助金额应在项目支持额度范围内,对申请额度超限的项目不予受理。实际政府资助金额不足部分,需自筹补齐。
5.申报人应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研究期限,合理填写项目总投资经费额度、预期成果及绩效目标。(项目获批立项后,此部分内容不允许变更)
三、申报程序
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
1.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
2.在线申报材料需经承担单位、推荐单位(基础研究项目除外)、科技厅逐级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工作进度栏显示为“待接收纸质材料”,方可打印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正式申报书封面应有条形码,页面带有水印编码。
四、申报说明
1.重点产业创新链、特色产业创新链原则上需依托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原则上需依托国际合作基地;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必须依托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原则上需依托省级科技智库或软科学研究基地。
2.重点研发计划中的重点产业创新链、特色产业创新链项目需附查新报告。
3.重大应用型、市场导向类、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研项目以企业为主导进行申报。
4.申请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研究计划、科技创新团队、科技新星以及软科学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先进行专家注册才能进行项目申报,专家注册通过陕西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常年开放。
5.鼓励联合省外、港澳及台湾高层次科研单位和团队申报计划项目。
五、受理要求
1.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17:00。
2.纸质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简装,申报人及项目成员签字,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一式2份,其他类别项目一式6份。
3.纸质材料接收时间:8月15日,8:00至18:00,逾期不予受理。
4.纸质材料接收地点:科技处科研科(教学楼1023)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科。
联系人:郝杰 联系电话:842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