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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第13-14周考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01   浏览:

各学院、系(部):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第13-14周考试的通知如下:

(一)监考通知

1.固定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20分钟需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场记录等,沣惠校区在教学楼0913室,阎良校区在科研楼138室。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主考教师需到领取试卷处,负责试卷的清点、收交工作。

2. 各学院、系(部)应认真核对考试安排表,通知有关监考人员按时监考。

3. 监考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因故确需请假者,由本单位安排人员替代,于考试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考试通知

1.考试课程及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课程

12 4             校历第13周(星期五)  

《高等数学A1》、《线性代数》

12 11             校历第14周(星期五)  

《大学英语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发车时间

校历第13周星期五   沣惠校区:上午10:50   阎良校区:下午18:10

校历第14周星期五   沣惠校区:上午10:50  阎良校区:下午18:10

3、乘车地点

沣惠校区:学校新西门口      阎良校区:教学区大门口

2015 1130

: 教学经理

: 各学院(部)、督导办公室、后勤保障处、宣传部、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