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近期接省教育厅通知,根据省人社厅、省社科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709号)精神,2016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见附件)。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10月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相关附件表格请按以下网址进行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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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付超;联系电话:029-84258536)
人事处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陕人社函〔2016〕709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人才交流中心:
根据我省职称工作安排,2016年度全省社科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评审范围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从事社科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户口、人事关系不在我省的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凡来陕工作一年以上,可不受户籍、档案限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已离退休和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均不在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在近5年的个人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至少1次,其他年度为合格或称职。
(二)各职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和科研成果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请破格晋升研究员、副研究员的任职条件按《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试行)》(陕人发[2003]71号)执行。
三、推荐评审程序
推荐评审程序按《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陕人发[2001]69号)执行。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
(一)提交由申报人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16k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均须原件。
(二)提交经本单位确认无误的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和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原件经省社科院人事部门审验后退还。
(三)提交外语考试成绩单(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原件及4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中3份分别附在《评审表》内,1份装在第一类材料袋里)。
(四)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原件及4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中3份分别附在《评审表》内,1份装在第一类材料袋里)。
(五)提交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申报者须按规定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提供经过复验的继续教育证书)。
(六)提交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任现职以来截止2016年10月底前正式出版、发表和采用的科研成果(不含清样)原件。已使用过的成果不得重复报送。
(七)提交申请人独立撰写并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含增刊、内刊)作为代表作(正高、破格者各3件,副高、中级各2件),由省社科院人事部门指定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同行专家写出书面鉴定意见。
(八)除代表作外,申报人还须提交能够反映本人本专业学术水平的主要科研成果(与代表作不重复):正高、破格者各7件,副高5件,中级3件。
(九)填写《申请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目录表》(详见附件5)。表一为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类成果,表二为采用的应用对策类成果,表三为课题类,表四为古籍整理及其他成果,表五为参与的重要学术活动。
(十)填写《申请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况表》(详见附件6),审核无误后,用A3纸复印25份。
五、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一)报送材料时,应由申报人所在主管单位(市、厅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委托书。省厅、局级单位可直接委托。中央驻陕单位(含部属院校)经省人社厅批准委托。非国有的各类所有制单位,凡人事关系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了代理的,由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委托;凡有主管部门和挂靠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和挂靠单位委托。对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实行控制的单位,委托时要注明岗位限额职数,等额报送。
(二)所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根据陕人职字[1994]590号文件精神,“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请人的评审资格,两年内不予受理申请”。申报人弄虚作假被举报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查处。
(三)成果类型及出版时间的确定,均以成果(刊物或书籍)原件为准。一文多发、内容重复或基本重复的成果,只做1件计量。
(四)推荐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字盖章,对不按规定审核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各基层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等在本单位公示,对群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公示情况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的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六)以前经评审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如要再次申报须重新履行申报手续。
(七)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工整。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不予受理。
(八)报送评审材料时间:2016年10月17日—11月11日。申报人须在限定时间内报送或补报材料,逾期延误评审的,责任自负。
(九)报送评审材料地点: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西安市含光南路177号)
联系电话:(029)85254195 (029)85215951
六、其他
上述有关规定如与发文后国家及省上出台的新的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各职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和科研成果要求
2.报送评审材料补充说明
3.填表补充说明
4.报送材料目录4份
5.《申请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目录表》(表一、二、三、四、五)(下载网址:,下同)
6.《申请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况表》
7.《陕西省社科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附电子版)
8.《陕西省社科研究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附电子版)
9.《陕西省社科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附电子版)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2016年9月5日
附件1:
各职级专业技术职务
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和科研成果要求
一、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和科研成果要求
(一)研究员
1.学历、资历条件: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本学科副研究员职务满5年。
2.科研成果要求: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含调研报告)10篇,或出版著作1部、发表论文7篇(其中代表作3件),且总成果量达25万字以上。
(二)副研究员
1.学历、资历条件: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担任本学科助理研究员职务满5年;获得硕士学位,担任本学科助理研究员职务满4年;获得博士学位,担任本学科助理研究员职务满2年;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副研究员的,须担任本学科助理研究员职务满5年,且须符合陕人发[2003]71号文件有关规定。
2.科研成果要求: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含调研报告)7篇,或出版著作1部、发表论文5篇(其中代表作2件),且总成果量达15万字以上。
(三)助理研究员
1.学历、资历条件: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担任本学科研究实习员职务满4年;获得硕士学位,担任本学科研究实习员职务满2年;获得博士学位,担任本学科研究实习员职务。
2.科研成果要求:公开发表论文(含调研报告)5篇(其中代表作2件),且总成果量达8万字以上。
附件2:
报送评审材料补充说明
一、个人报送的评审材料按以下四类分装:
第一类材料袋:《评审表》(含《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证书》、《考核登记表》、《学历、学位证》、《资格证》、《聘书》、《奖励证书》、《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申请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况表》、《申请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目录表》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填写《报送材料目录》(附件4:①)并粘贴在第一类材料袋上。
第二类材料袋:代表作(正高、破格者各3件,副高、中级各2件)。填写《代表作目录》(附件4:②)并粘贴在第二类材料袋上。
第三类材料袋:能够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科研成果(与代表作不重复):正高7件、副高5件、中级3件。填写《主要科研成果目录》(附件4:③)并粘贴在第三类材料袋上。
第四类材料袋:其他科研成果按论著类、采用的应用对策类、课题类、古籍整理及其他科研成果、重要学术活动分类袋装。填写《其他科研成果目录》(附件4:④)并粘贴在第四类材料袋上。
二、各类袋面所贴目录表填写的序号须与《申请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目录表》的填写序号、科研成果原件封面标明的序号相一致。
三、须在刊物目录上划出本人成果的标题和姓名。
附件3:
填表补充说明
一、《目录表》(一)只填写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类成果,不包括增刊、内刊、古籍整理注释、校点、普及读物、工具书、辞书、译文、译著、文献汇编、论文集以及综述、书介等资料性成果。
二、《目录表》(二)采用的应用对策类成果只填写厅局级及以上已完成的课题成果,并须附有立项、结项报告。省社科院的青年基金课题成果须正式发表3000字以上,或被厅局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采用(厅局级以下的课题成果在《目录表》(三)填写)。
三、采用的应用对策类成果同时又出版发表的,可在《目录表》(一)、(二)和《简况表》“论著类”、“应用对策类”中两处填写,件数可以重复填写,但字数不能重复计算,只能一处填写。
四、《简况表》所填写的代表作、主要研究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反响凡属合作的均须注明;获奖名称、等级、颁发部门须如实按奖状原件填写。
五、成果字数以版权为准。2人合作第一作者的成果,按版权字数不少于50%计算;多人合作的成果,所有作者按版权均分字数。
六、《简况表》、《目录表》所填出版发表的成果均须注明出处、时间、公开、核心期刊(填写核心期刊的必须有依据)。
附件4
报送材料目录
委托部门: 单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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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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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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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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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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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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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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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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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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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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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任职资格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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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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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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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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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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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考试成绩单或
陕西省职称外语
考试免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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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考试成绩单
或计算机应用能力
免试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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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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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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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期间的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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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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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附件4:②
代表作目录
姓名: 单位:
《科研成果目录表》
序 号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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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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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出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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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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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③
主要科研成果目录
姓名: 单位:
《科研成果目录表》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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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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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出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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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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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④
其他科研成果目录
姓名: 单位:
《科研成果目录表》
序号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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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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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出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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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表(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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