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8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围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见附件2),积极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18号,见附件1)执行。
二、申报范围及名额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各单位限报1人,学校将在申报人选中,择优推荐2人参加上级单位的评选。集团推荐人选,原则上需具有正高级职称。
三、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2.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一式3份);
3.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目录(电子版,见附件5);
4.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不少于45分钟,采用H.264编码、MP4格式,不大于500MB)。
(二)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于6月12日(星期二)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电子版发送至423694244@qq.com。
文中涉及相关文件和表格不随文下发,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联系人:付超;联系电话:029-84258536。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18号);
2.《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
3.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4. 候选人推荐表;
5. 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目录。
人事处
2018年6月6日
附件:1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
工作的通知
陕教高办〔2018〕1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军队院校: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高职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已获得前十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为90名左右。各高校申报额见附件1,现任校级领导推荐数控制在各校推荐总数的30%以内。
三、评选条件
(一)本科高校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高等公司产品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015—2017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二)高职院校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0年(含10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以上高职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也可推荐学校特聘的“能工巧匠”);2015—2017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年(含实践教学)。
(三)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见附件2)执行。
(四)“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员工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由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择优遴选后上报省教育厅。各高校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学校(院)教学委员会或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集体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人选。
五、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学校申报公文;
2.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3.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5,一式3份);
4.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目录(电子版,见附件6);
5.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不少于45分钟,采用H.264编码、MP4格式,不大于500MB)。
(二)申报方式。
请各高校于2018年6月29日(星期五)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一层118室,逾期不再受理;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zlk@nwu.edu.cn。
六、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二)各高校要将推荐候选人情况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方能推荐上报。
(三)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连续三届不得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并追究所在学校管理责任。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