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陕西省中小企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19   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扎实落实中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强与高层次专家的交流,更好的组织专家为企业开展科技咨询、项目论证、奖励评审等活动,促进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面向社会遴选和聘请部分专家组建陕西省中小企业专家库。现就专家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增强工作科学性和高效化为原则,建立涵盖中小企业重要行业领域的科技经济专家库,集中各类专家智慧,发挥各类专家对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撑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全省追赶超越和“三个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爱党爱国,自觉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认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修养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认可,在 本地区 、本行业 、本单位具有较高知名度。

(二)熟悉了解国家及我省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具有承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排的政策咨询、课题研究及相关项目评审等工作能力。

(三)从事经济研究工作,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从事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研究工作,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向和思路有独特见解和较高造诣;从事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工作,熟悉了解中小企业经营管理。

(四)从事工程技术、经济管理、财税会计、法律金融以及其他与相关领域,并在单位或行业内有卓越成就。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对特殊行业和领域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遴选方式

遴选过程坚持“公开、公正、专业、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对推荐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入选专家并授予聘书。

四、申报流程

申请人于10月18日前,将《陕西省中小企业专家库专家登记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由科技处评审后交至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钟晨超

联系电话:029-84258597